机构设置
神农架林区国家税务局机关内设行政科室10个,即: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税政管理科、征收管理科、综合业务科、计划统计科、税源管理科、人事教育科、监察室、车购税办公室;设直属机构1个,即:稽查局;设派出机构2个,即松柏分局、木鱼分局;设事业单位1个,即:信息中心。
(一)办公室 制定局机关和本系统的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综合性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文印、信访、保密、调研、政务信息、税收宣传和外事工作;负责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鉴定、评选、推广及奖励工作;制定办公规章制度;负责本系统规范和目标管理考核及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实施综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协助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拟定局机关后勤服务、车辆管理和行政事务的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与人事教育科共同负责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负责局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局机关除计算机以外的办公设施的维修、维护工作;负责局机关安全保卫、房产管理、卫生文明城镇创建、职工医疗保健和健身房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装备管理。
(二)政策法规科 进行有关政策法规的调查研究和宣传培训;负责贯彻、建立和推行规范税收执法的规章、制度;负责税收资料调查工作;负责组织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办重大税收案件审理的日常工作;负责税务行政诉讼、听证和赔偿等涉税法律事务;负责规范性文件的会签把关、税收检查案件的复查复审以及配合审计、财政监督等部门的外部监督工作。
(三)税政管理科 负责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税政业务;贯彻执行流转税法规、规章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拟定有关流转税征收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负责推广和管理增值税防伪税控;负责税控加油机的管理;负责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等税种的日常稽核和检查工作;负责国家进出口税收政策及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资格认定、审核和审批;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和维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反避税检查;负责全区一般纳税人的管理工作。
(四)征收管理科 组织实施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并制定综合性税收征管制度和办法;负责普通发票、税务登记证的印制、领购、发放和税收资料的日常管理;牵头对征管质量和规范管理的综合考核;指导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负责组织征管软件的推广和应用工作;负责社会性协税护税及协助司法机关打击伪造、倒卖、盗窃普通发票等违法活动;负责税款缓缴、呆帐税金、死欠税款核销管理工作;牵头负责纳税评估综合性制度、办法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纳税服务、日常税源基础管理、日常管理性检查及其综合制度、办法的制定;负责税务代理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
(五)综合业务科 负责企业所得税和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税政业务;对分管税种的具体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负责拟定所得税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组织企业所得税的日常检查;负责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的财务制度管理工作;负责海外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管理并对执行情况和日常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国际税收协定执行、反避税实施、涉外税务审计、情报交换、我国及外国居民跨国收益税收监管等国际税务事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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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计划统计科 负责本系统经费、财务、基本建设、装备和资产的管理工作;组织内部审计、政府采购、劳动保障和医疗保险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财务管理和监督;负责机关办公物品的采购、保管和分配工作。
(七)税源管理科 负责税收计划管理、税收会计、统计和信息数据的分析汇总;负责大厅业务,承担纳税人申报纳税信息的集中处理和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并检查税款入、退库;负责税源管理,进行税源评估、分析、监控和税收调查研究;负责对税收票证的管理;
(八)人事教育科 研究和执行人事管理制度;负责机构、编制、任免、考核、录用、调配、交流、辞退、劳动工资、人事档案管理、专业技术职务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对下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和后备人选的培养选拔工作;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老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与办公室共同负责系统党建、工会、共青团、妇联和计划生育工作。
(九)监察室(机关党办) 负责本系统各级国税机关及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本系统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负责本级管理干部信访举报、违法违纪案件和系统内重大案件查处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局机关的党务、工会、妇女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工作。
(十)车辆购置税办公室 负责车辆购置税的征收与管理;负责车辆购置税具体管理办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十一)稽查局 负责对年度计划确定的重点税源企业和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执行工作;组织贯彻税务稽查规章制度,拟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税收案件举报的受理、转办;负责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负责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负责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一)信息中心 组织税收管理、综合行政管理等信息系统建设;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建立、管理和维护计算机网络与涉税信息等综合数据库;参与组织应用软件开发和税控器具的推广、应用及技术培训工作;负责计算机类办公设备的维修、维护、调配、管理工作;负责计算机耗材的采购、保管与分配工作。
(十二)税务分局 分局的主要职责是负责辖区内的税源监控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具体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收预测和分析、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处理一般性违章行为和零星税款的征收等,承办上级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地址:神农架林区松柏镇 邮政编码:442400 联系电话:0719-3336436 |